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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
发布日期:2014-10-31 10:44:40 来源:
工程介绍
给水工程为居民和厂、矿、运输企业供应生活、生产用水的工程
以及消防用水、道路绿化用水等。由给水水源、取水构筑物、原水管道、给水处理厂和给水管网组成,具有取集和输送原水、改善水质的作用。①给水水源。有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用水。地表水主要指江河、湖泊、水库和海洋的水,水量充沛,是城市和工厂用水的主要水源,但水质易受环境污染;地下水水质洁净,水温稳定,是良好的饮用水水源;再用水是工业用水的重复使用或循环使用,先进国家的工业用水中约60%~80%是再用水。②取水构筑物。 有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和地下水取水。[2]
排水工程排除人类生活污水和生产中的各种废水、多余的地面水的工程。由排水管系(或沟道)、废水处理厂和最终处理设施组成。通常还包括抽升设施(如排水泵站) 。① 排水管系。收集
和输送废水(污水)的管网,有合流管系和分流管系。合流管系只有一个排水系统,雨水和污水用同一管道排输。分流管系有两个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收集雨水和冷却水等污染程度很低、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其管道称雨水管道;污水系统收集生活污水及需要处理后才能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其管道称污水管道。②废水处理厂。包括沉淀池、沉沙池、曝气池、生物滤池、澄清池等设施及泵站、化验室、污泥脱水机房、修理工厂等建筑,废水处理的一般目标是去除悬浮物和改善耗氧性,有时还进行消毒和进一步处理。③最终处理设施。视不同的排水对象设有水泵或其他提水机械,将经过处理厂处理满足规定的排放要求的废水,排入水体或排放在土地上。
消防工程包括城市和建筑的消防系统工程。内容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系统,雨淋系统。
规范规定
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源,无论采用市政管网,还是自备水源井,生食品的洗涤、烹饪,盥洗、淋浴、衣物的洗涤、家具的擦洗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要求。当采用二次供水设施来保证住宅正常供水时,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要求。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要求与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相同。管道直饮水具有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降低直饮水的成本,避免送桶装水引起的干扰,保障住宅小区安全的优点,在发达地区新建的住宅小区中已被普遍采用。其水质应满足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的要求。生活杂用水指用于便器冲洗、绿化浇洒、室内车库地面和室外地面冲洗的水,在住宅中一般称为中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 48的相关要求。
为节约能源,减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住宅建筑底部的住户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水压直接供水。当设有管道倒流防止器时,应将管道倒流防止器的水头损失考虑在内。
当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水量不足时,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贮水调节和加压装置。二次供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要求。住宅生活给水管道的设置,应有防水质污染的措施。住宅生活给水管道、阀门及配件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管道(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其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供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管道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和球墨铸铁给水管等。阀门和配件的工作压力应大于或等于其所在管段的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材质应耐腐蚀,经久耐用。阀门和配件应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的压力等级及使用温度,采用全铜、全不锈钢、铁壳铜芯和全塑阀门等。
为确保居民正常用水条件,提高使用的舒适性,并节约用水,本条给出了套内分户用水点和入户管的给水压力限值。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6.1.2条规定:套内分户水表前的给水静水压力不应小于50kPa。但由于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第3.1. 14条中已将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改为最低工作压力要求,如洗脸盆由原要求流出水头为O.015MPa改为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水表前最低工作压力为0.05MPa已满足不了卫生器具的使用要求,故改为对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要求。当采用高位水箱或加压水泵和高位水箱供水时,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最高层最不利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小于0.05MPa来考虑;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增压给水设备。当采用变频调速给水加压设备时,水泵的供水压力也应按上述要求来考虑。
卫生器具正常使用的最佳水压为0.20~0.30MPa。从节水、噪声控制和使用舒适考虑,当住宅入户管的水压超过0.35MPa时,应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住宅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是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居住者的普遍要求。由于热源状况和技术经济条件不尽相同,可采用多种热水加热方式和供应系统;如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配水点的最低水温,满足居住者的使用要求。配水点的水温是指打开用水龙头在15s内得到的水温。
住宅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是节水的重要措施。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包括:总冲洗用水量不大于6L。的坐便器系统,两档式便器水箱及配件,陶瓷片密封水龙头、延时水嘴、红外线节水开关、脚踏阀等。住宅内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的螺旋升降式铸铁水龙头、铸铁截止阀、进水阀低于水面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等。建设部第218号“关于发布《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中规定:对住宅建筑,推广应用节水型坐便器系统(≤6L),禁止使用冲水量大于等于9L的坐便器。本条对此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为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串至厨房内,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当厨房与卫生间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一根排水立管,而应在厨房内和卫生间内分别设立管。
为避免排水管道漏水、噪声或结露产生凝结水影响居住者卫生健康,损坏财产,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横管)均不得穿越卧室。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臂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
住宅内除在设淋浴器、洗衣机的部位设置地漏外,卫生间和厨房的地面可不设置地漏。地漏、存水弯的水封深度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这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安全卫生的重要保证。考虑到水封蒸发损失、自虹吸损失以及管道内气压变化等因素,国外规范均规定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为50~100mm。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对应于污水、废水、通气的重力流排水管道系统排水时内压波动不致于破坏存水弯水封的要求。在住宅卫生间地面如设置地漏,应采用密闭地漏。洗衣机部位应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
本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当室外排水管道满流或发生堵塞时,不造成倒灌,以免污染室内环境,影响住户使用。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于室外地面,故不应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而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
适合建设中水设施的住宅,是指水量较大且集中,就地处理利用并能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的工程。雨水利用是指针对因建设屋顶、地面铺装等地面硬化导致区域内径流量增加的情况,而采取的对雨水进行就地收集、人渗、储存、利用等措施。
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的住宅的具体规模应按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国家无统一的要求。例如,北京市“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中规定:建筑面积5万m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m/d的居住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各类建筑物、广场、停车场、道路、桥梁和其他构筑物等建设工程设施,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均应进行雨水利用工程设计和建设。
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工程的实施办法。雨水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应以建设工程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为标准。雨水利用设施应因地制宜,采用就地人渗与储存利用等方式。
为确保住宅中水工程的使用、维修,防止误饮、误用,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这是中水工程设计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也是中水在住宅中能否成功应用的关键。
供热
供热主要是针对北方城市
法规规定供热用水必须使用干净水以利于人民健康。供热用水必须使用干净水以利于环境。供热用水必须使用干净水以利于供热企业形象。
保暖措施。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措施是集供热就是在一个较大的区域内,利用集中热源,向该区域的工厂及民用建筑供应生产、生活和采暖用热。
集中供热,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由于它具有节约燃料、减少城市污染等优点,所以发展速度很快。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采用集中供热。
2法规规定供热必须用干净水
法规规定供热用水必须使用干净水以利于人民健康。供热用水必须使用干净水以利于环境。供热用水必须使用干净水以利于供热企业形象。
3系统
分类
热电厂供热系统:以热电厂为主要热源的供热系统。
热水供热系统:供热介质为热水的供热系统。
低温水供热系统:供热介质为温水的供热系统。
4分类
集中
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供热
联片
多个小型供热系统联成一体的集中供热。
区域
城市某个区域的集中供热。
城市
若干个街区及至整个城市的集中供热。
5术语
5. 热电联产
由热电厂同时生产电能和可用热能的联合生产方式。
供热管线构造
6. 热电分产
由电厂和供热锅炉房分别生产电能和热能的生产方式。
7. 供热规划: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经济计划按照近远期结合的原则,确定集中供热分期发展规模步骤。
8. 供热面积:供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9. 集中供热普及率:已实行集中供热的供热面积与需要供热的建筑面积之百分比。
10.供热可靠性:运行周期内,按规定供热介质和运行参数,向用户提供一定流量,保持不间断运行概率。
11.供热备用性能:供热系统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具有一定供热能力的性能。
12.供热经济性:供热系统在节能、投资回收年限、使用寿命等方面的经济效益。
13.供热成本:为生产和输配热能所发生的各项经营费与折旧费之积。
14.供热介质:在供热系统中用以传送热能的中间媒介物质。
15.高温水:水温超过100℃的热水。
16.供水:供给热力站或热用户的热水。
17.回水:返回热源或热力站的热水。
18.补给水:由于水温降低系统漏水和热用户用水需从外界补充的一部分水。
19.设计供水温度:设计工况下所选定的供水温度。
20.实际供水温度:运行时的实际供水温度。
21.最佳供水温度:经技术经济分析所确定的供水温度最佳值。
22.设计供回水温差:设计供水温度与设计回水温度之差。
江省鸡东电厂供热管道安装
23.最佳供回水温差:经技术经济分析所确定的设计条件下供水温度与回水温度之差的最佳值。
24.供水压力:热水供热系统中供水管内的压力。
25.回水压力:热水供热系统中回水管内的压力。
26.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的系统总称。
27.热电厂供热系统:以热电厂为主要热源的供热系统。
28.热水供热系统:供热介质为热水的供热系统。
29.低温水供热系统:供热介质为温水的供热系统。
30.热负荷:供热系统的热用户(或用热设备)在单位时间内所需供热量。包括供暖(采暖)、通风、空调、生产工艺和热水供应热负荷等几种。
31.最大热负荷:在某条件下(如最低室外温度、最大小时闭水量、最大小时用汽量等)可能出现的热负荷的最大值。
32.实际热负荷:运行中实时的热负荷。
33.基本热负荷:由基本热源供给的相对稳定的热负荷。
34.尖峰热负荷:基本热源供热能力不能满足的由峰荷热源提供的差额热负荷。
35.供暖热负荷:供暖期内可维持房间在要求温度下的热负荷。同义词:采暖热负荷。
36.供暖期供暖平均热负荷:供暖期内不同室外温度下的供暖热负荷的平均值,即对应于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下的供暖热负荷。
37.平均热负荷系数:一年或一个供暖期内平均热负荷与最大热负荷之比。
38.热指标:单位建筑面积、单位体积与单位室内外温度差下的热负荷或单位产品的耗热量。
39.供暖面积热指标:单位建筑面积的供暖热负荷。同义词:采暖面积热指标。
40.供暖体积热指标:单位建筑物外围体积在单位室内外温差下的供暖热负荷。同义词:采暖体积热指标。
41.热水供应热指标:按使用生活热水的建筑面积平均的热水供应热负荷。
42.耗热量:供热系统中不同类型的热用户系统(或用热设备)在某一段时间内消耗的热量。
43.年耗热量:热用户系统或整个供热系统在一年内的总耗热量。
44.耗热定额:生产工艺过程中为完成某一任务或生产某种产品所预定的热量消耗数额。
45.单位产品耗热定额:生产工艺过程中为了生产单位产品所预定的热量消耗数额。
46.供热热源:将天然的或人造的能源形态转化为符合供热要求的热能装置,简称为热源。
47.热电厂:用热力原动机驱动发电机的,可实现热电联产的工厂。
48.基本热源:在整个供热期间满功率运行时间最长的热量。
49.备用热源:在检修或事故工况下投入运行的热源。
50.热网补水泵:为保持热网内合理压力工况,从系统外向系统内补给水的水泵。
51.热网循环水泵:使水在热水网里循环流动的水泵。
52.热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运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同意词:热力网。
53.热水热网:供热介质为热水的热网。
54.单管制热水热网:只有供水干管,无返回热源的回水干管的开式热水网。
55.双管制热水热网:由一根供水干管和一根回水干管组成的热水热网。
56.多管制热水热网:供回水干管的总数在两根以上的热水热网。有三管制和四管制等。
57.一级管网:由热源至热力站的供热管道系统。
58.二级管网:由热力站至热用户的供热管道系统。
59.供热管线:输送供热介质的管道以及沿线的管路附件和附属构筑物的总称。
60.干线:由热源至各热力站(或热用户)分支管处的所有管线。包括主干线和支干线。
61.主干线:由热源至最远热力站(或最远热用户)分支管处的干线。
62.支干线:除主干线以外的干线。指从主干线上引出的,至热力站(或热用户)分支管处的管线。
63.支线:自主干线或支干线引出至一个热力站(或一个热用户)的管线。
64.供水管:向热力站或热用户供给热水的管道。
65.回水管:从热力站或热用户回送热水的管道。
66.热水供应循环管:热水供应系统中为保证供水温度,在用户不取水时能使热水循环流动而增设的管道。
67.管线沿途排水管:为了降低地下水位,并列敷设在供热管道下带孔或条缝的排水管道。
68.分段阀: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在热水干管上,在维修或发生事故时可切除部分管段而设置的关断阀。
69.关断阀:供热系统中只起开、闭作用的阀门。
70.放水阀:为排水或充水装设在设备和管道的低点的阀门。
71.放气阀:为排气或吸气装设在设备和管道高点的阀门。
72.供热管道敷设:将供热管道及其部件按设计条件组成整体并使之就位的工作。
73.地上敷设:管道敷设在地面上的或附墙的支架上的敷设方式。
74.地下敷设:管道敷设在地面以下的敷设方式。
75.管沟敷设:管道敷设在管沟内的敷设方式。
76.直埋敷设:管道直接埋设于土壤中的敷设方式。
77.管沟:管道地下敷设时沿管线的围护构筑物。
78.通行管沟:工作人员可直立通行及在内部完成检修用的管沟。
79.半通行管沟:工作人员可弯腰通行及在内部完成一般检修用的管沟。
80.管沟事故入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在通行管沟和半通行管沟盖板上在发生事故时检修人员的紧急出口。
6介质
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中用以传送热量的中间媒介,也称热媒或带热体。现代热工过程中广泛采用的供热介质是水,因为水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热容量大,在换热过程中能经济有效地循环运行。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也普遍采用水为供热介质,以热水或蒸汽的形态,从热源携带热量,经过热网送至用户。
热水供热系统由水泵驱动进行循环,水的流速约为1~2米/秒,输送半径达10公里以上。供回水温度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中国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在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时,设计供水温度多采用130°C或150°C,回水温度则为70°C。当室外气温高于采暖计算温度时,常用降低介质温度的方法进行调节。这样既可减少输送介质途中的管道热损失,又便于利用供热机组的低压抽汽,提高热电厂供热的经济效益。由于水的比热大,蓄热能力高,因此供热系统运行有波动时,供热状况仍较稳定。热水供热系统运行中介质漏损少,所需补给水量较小,补给水的处理要求也较低。
蒸汽供热系统靠蒸汽本身的压力输送,每公里压降约为0.1兆帕,中国热电厂所供蒸汽的参数多为0.8~1.3兆帕,供汽距离一般在3~4公里以内。蒸汽供热易满足多种工艺生产用热的需要;蒸汽的比重小,在高层建筑中不致产生过大的静压力;在管道中的流速比水大,一般为25~40米/秒;供热系统易于迅速启动;在换热设备中传热效率较高。但蒸汽在输送和使用过程中热能及热介质损失较多,热源所需补给水不仅量大,而且水质要求也比热网补给水的要求高。
供热介质的选择既要能满足多数热用户的需要,也要符合供热系统经济运行的要求。中国城市集中供热的对象主要是采暖、通风、空调、热水供应等低位热能用户,一般以热水为供热介质。厂区供热系统主要满足生产工艺用热,通常以蒸汽为供热介质。
7发展
到1998年底,全国共有668个设市城市,其中已有286个城市建集中供热设施,占42.81%1997年底中国集中供热的供热能力:蒸汽65207吨/时,热水69539兆瓦/时。供热量:蒸汽20604万吨/年,热水62661百万千焦/年,1997年底全国集中供热面积为80755万平米。热化率为12.24%。热力管道总长度已达32500公里,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集中供热面积为65076万平米,占全国集中供热面积的80.58%,热化率29.08%,北京集中供热面积已达6411万平米。集中热化率已达34.6%。